•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书写民族团结进步的云南篇章

      云南是多民族聚居的边疆省份,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民族工作大局作出的重要部署,是交给云南的一项沉甸甸的政治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始终牵挂着民族地区的发展,牵挂着少数民族干部群众面临的生产生活困难问题,2015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要求云南努力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着力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自此,云南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走上了高速发展的道路。时隔五年,2020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再次考察云南,给各族干部群众送来党中央的关怀和慰问,让边疆各族人民备受鼓舞、倍感振奋、倍增信心。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我国56个民族都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平等一员,共同构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习近平总书记着眼于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发展,创造性地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民族工作重大命题,为新时代民族工作指明了方向。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9月召开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中明确提出,“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贯彻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坚持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基础性事业抓紧抓好,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拥抱在一起,推动中华民族走向包容性更强、凝聚力更大的命运共同体”,为新时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书写民族团结进步的云南篇章提供了思想遵循和行动指南。  一、深刻领会和把握中华民族共同体的丰富内涵,增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历史自觉  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这是中华文明几千年历史赋予中国的国家禀赋。自古以来,在中国繁衍生息的各民族便注重民族间的和平相处、和谐共事,56个民族共同缔造了伟大的祖国,56个兄弟民族也始终并肩捍卫着祖国的稳固统一。中华民族共同体是对中华民族概念的发展与深化,强调中华民族的整体性和一体性特征,彰显了组成中华民族的56个民族是有机统一体,“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中国各族人民对中华民族和中华民族共同体的主观认知,是人们对中华民族和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态度,评价和认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永续发展的力量之源。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族工作,站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提出了一系列民族工作的新理念新思想新观点,采取了一系列新举措,民族工作进入了新时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是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心愿,也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目标。这一重大论断,赋予了民族工作新的时代内涵和重大历史使命,引领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创新发展,开辟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新境界,实现了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继往开来。  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指出:“中华民族是一个命运共同体,一损俱损、一荣俱荣。”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中“一体包含多元,多元组成一体,一体离不开多元,多元也离不开一体,一体是主线和方向,多元是要素和动力,两者辩证统一”。“多元”指的是多民族即56个民族,“一体”指的是由56个民族所构成的中华民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揭示了“多元”与“一体”的关系,既强调“一体”,也尊重“多元”,增强了各民族群众对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认同。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做好民族工作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让各族人民增强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指出:“必须全面正确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加强民族团结,不断增进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从“四个认同”到“五个认同”的论述,增加一个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具有重要意义。全国各族人民只有认同中国共产党人的信仰,以中国共产党人的信仰为信仰,才能增进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当前,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已成为全国各族人民的广泛共识。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站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高度,部署了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民族工作战略,提出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第一次写入党代会工作报告,写入新修订的《党章》,赋予了民族工作新的内涵和重大历史使命。2019年,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饱含深情,深刻揭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内生动力,“各族人民亲如一家,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定要实现的根本保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基础性事业抓紧抓好。”这些深刻阐释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凝聚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磅礴力量,指明了努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反映中华民族共同体存在的社会意识,包括共同建设中华民族的共建意识、共同发展中华民族的共担意识、共同享有中华文化和发展成果的共享意识等内容。体现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现实追求,聚焦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重任,明确了各民族共同享有中华文化和发展成果的目标任务,新时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对于实现“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总目标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二、民族团结进步的云南故事生动彰显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深厚根基和光明前景  云南地处边疆,与缅甸、老挝、越南接壤,毗邻南亚东南亚,有25个世居少数民族,在25个少数民族中,白族、哈尼族、傣族、傈僳族、佤族、拉祜族、纳西族、景颇族、布朗族、阿昌族、普米族、怒族、德昂族、独龙族、基诺族等15个民族为云南特有。少数民族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三分之一,是我国世居少数民族最多、特有民族最多、民族自治地方最多的省份。  2015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并作出重要指示,要求云南“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闯出一条跨越式发展的路子来,努力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谱写好中国梦的云南篇章”,为云南在新时代全国战略布局下确定了新坐标、新定位,为云南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纲领。  2020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心系边疆各族人民,再次踏上云岭大地,强调要坚持不懈开展马克思主义祖国观、民族观、文化观、历史观教育,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基础,充分体现了对云南各族人民的无限关心,对边疆人民的深情牵挂,对云南发展的高度重视。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守住各族人民的“生命线”要从一人一事、一点一滴做起,使各民族兄弟之间“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血肉感情更深厚,使维护民族团结的风气更浓厚。  云南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将总书记的亲切关怀和殷切期待化作砥砺奋进的内生力量,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紧紧抓住“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总任务,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坚决兑现“决不让一个民族掉队,决不让一个民族地区落伍”的庄严承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与扶贫开发“双融合、双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人民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为了“不让一个兄弟民族掉队,不让一个贫困地区落伍”,云南省坚持把发展作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总钥匙,不让一个兄弟民族掉队,不让一个贫困地区落伍,把“直过民族”聚居区作为全省脱贫攻坚的重点,“一族一策、一族一帮”,高位推动、凝聚合力,持续推动“一个民族聚居区一个行动计划、一个集团帮扶”,取得了决定性胜利。截至目前,11个“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基本实现“两不愁三保障”,70.75万贫困人口实现脱贫,1039个贫困村出列,贫困发生率由2014年的26.69%下降到2.41%,独龙族、德昂族、基诺族、佤族、普米族、阿昌族、拉枯族、布朗族、景颇族等“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实现整族脱贫,刀耕火种、窝棚茅屋、缺衣少食等几千年来困扰少数民族的问题一去不复返,历史性告别绝对贫困。5年来,省委省政府坚持扶贫和扶志、扶贫和扶智“两个结合”,注重发挥好干部的引领作用、政策的导向作用、群众的主体作用,各族干部群众奋勇争先、比学赶超的精气神不断提振,下大力气改变“直过民族”安贫乐道、故步自封的现状,实现“输血”向“造血”转变,激发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贫困群众改变贫困面貌的信心和决心更加坚定,少数民族文化得到有效保护和传承,247个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先后被国家民委命名为“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成为民族文化的品牌、特色旅游的名片和展示美丽云南的窗口。具有云南边疆民族地区特点的法规制度陆续出台,边疆民族地区治理能力不断提升,现代产业取代了刀耕火种,创建了36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229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3122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打造了一批有特色、产业强、环境好、民富村美人和谐的民族示范村镇,推动形成了以点串线、以线连片、以片带面的示范创建格局,少数民族的面貌、民族地区的面貌、民族关系的面貌日新月异。  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扎实推进民族团结示范区建设,奋力做好新时代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云南答卷  我国各民族共同开拓祖国辽阔疆域、共同书写祖国悠久历史、共同创造中华灿烂文化、共同培育伟大民族精神,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是我国的重要财富和优势。总书记考察云南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为云南发展擘划了新的蓝图,指明了发展方向,注入了强大动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扎实推进民族团结示范区建设,是做好新时代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云南答卷的必由之路。        1.思想引领是云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金钥匙。“全面实现小康,一个民族都不能少。”贫困发生率的大幅下降,独龙族、基诺族等“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整族脱贫“一步跨千年”的现实奇迹,印证着“只有伟大的思想才能引领伟大的时代,只有伟大的时代才能创造出伟大的奇迹” 的真理力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云南发展的指路明灯,是推动云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金钥匙。没有正确的思想,就没有正确的行动。只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才能不断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才能守好民族团结这条“生命线”,才能凝聚更大的力量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2. 制度的显著优势是云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制度密码。“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现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显著优势”是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是我国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经过长期实践形成的显著优势。全力推进民族团结示范区建设,就要不断提高边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创新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作出贡献。  3. 文化认同是云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精神家园。习近平总书记在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指出,“文化是一个民族的魂魄,文化认同是民族团结的根脉。各民族在文化上要相互尊重、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增进文化认同在促进民族团结中是管长远和根本的,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树立正确的祖国观、民族观、文化观、历史观,是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重要路径,民族团结示范区建设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战略性、基础性、长远性工作来精准施策,找准切合点,把各地区的发展与民族团结进步结合起来,将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主要内容与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精准扶贫、群众交流活动结合起来,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开展“五个认同”教育,使各族人民知党恩、感党恩,大力发展民族教育,把爱国主义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让爱我中华的种子埋入每个孩子的心灵深处。同时,要加强总结宣传和理论研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营造良好氛围,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书写民族团结进步的云南篇章。                        (来源:“学习强国”平台)

  • 国 名

      凡国家,都有国名。国名,即国家的名称。在中国,也从法统的意义上称之为国号。在正式场合,国名一般指国家的官方外交名称。如条约、声明等外交文件,都使用全称。一般场合,则常用简称。也有的国家没有简称。作为国号,主要与前朝相区别。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国名都是在历史上逐渐形成的,有其特定的历史渊源和含义。在现代国际舞台上,国名具有排他性,不能多个国家叫同一个名称;国名更具有权威性,国名本身就宣示了一国的主权;至于是否具有稳定性,则比较复杂,一般情况下,国名不以政权名称的变更而改变,但也有一些通过革命、政变、合并、分裂而建立的改变或不改变疆域的新政权,为了表明与前朝的根本性区别,也为自己重起新的国名。  在中国,自古以来就有“国号”的概念,指的是朝代的名称名号。每当朝代更迭之际,新政权都要首先确定自己的国号,用以与前朝相区别,并表明自己的法统地位,如唐朝、宋朝、元朝、明朝、清朝等。这种国号,实际上是一个国家法定统治政权的官方名称,与现代国际社会通称的国名有联系,也有区别。少数国家国名与国号并用,多数国家只用国名。  中国的国名,经历了复杂的历史演化过程。现在我们所称的中国,是以华夏文明为源泉、中华文化为基础,并以汉族为主体民族的多民族统一国家。  中国,作为在特定广袤区域内存在和发展的人类社会共同体,或者说,作为中华民族的祖居地,是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有着悠久的历史、辽阔的疆域、众多的民族和丰富的文化。中华文明的历史至少已有5000年,还可上溯至8000年前。距今约5000年前,以中原地区为中心,开始出现部落组织,进而形成国家,后历经多次民族交融和朝代更迭,直至形成多民族统一的大一统国家。1911年辛亥革命后,第一次建立共和政体。1949年成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国”这个概念的来源和意义比较复杂。一般认为,“中国”一词最早见于西周初年的青铜器“何尊”铭文中的“余其宅兹中国,自之辟民”。而金文之外的先秦文献当中,《尚书》和《诗经》较多出现过“中国”一词。在秦汉、唐宋至元代,“中国”一词在历史文献中频繁出现,最早是指西周京畿地区,后演变为黄河中下游的中原地区,所谓居天地之中者曰中国,而将“中国”以外的区域称为四夷。由于当时还没有严格意义上的国家观念,也不清楚泱泱“中国”之外还有其他什么国家,所以,1912年以前的历代王朝,都是自称朝代、皇帝、帝号,从来没有一个将“中国”一词长期和稳定地作为自己国家的名称。  与“中国”通用的,还有“华夏”“中华”“中夏”“中原”“诸夏”“诸华”“神州”“九州”“海内”等代称。  明朝时期,由于对外交流的需要,在官方文献和民间文献中,不时出现“中国”一词,并开始具有了指代国家的含义,但也不是朝廷确定和通用的国家名称。  到了清朝,基本将中国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纳入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有效治理的范围,同时,也开始与外部的近代意义上的民族国家进行外交活动,传统的“天下”观念被打破。1689年9月签订的《中俄尼布楚条约》,开始在外交文件中使用“中国”一词。该条约称:“中国大皇帝钦差分界大臣领侍卫内大臣议政大臣索额图……”这里的“中国”具有了国家的含义。但是,这里的“中国”一词是从俄文、拉丁文和满文翻译过来的,是外国对中国的称呼,而不是清朝的自称。  鸦片战争以后,中国被迫与列强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这些条约,无论性质如何,都是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契约,不能没有正式的国家名称。因此,1842年签订的《南京条约》,交替出现了“中国”和“大清国”的称谓:“兹因大清国大皇帝,大英君主,欲以近来之不和之端解释,息止肇端,为此议定设立永久和约……且凡系中国人,为英国事被拿监禁受难者,亦加恩释放。”由此,“中国”一词作为统一的多民族政治实体的名称开始使用。有人认为,第一个将“中国”作为国家名称使用的是《南京条约》。  此后,社会上也逐渐有人将中国作为国家名称来使用。有人统计,梁启超从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共有约40篇论著的标题带有“中国”一词。1907年,章炳麟在《中华民国解》一文中,也阐述了有关见解。  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以孙中山为代表的革命党人,积极考虑“称中国为中华民国”。1912年1月1日,中华民国宣告成立,在中国延续了2000多年的专制王朝宣告结束。使用“中华民国”,意在强调这个国家政权属于中华所有的民众,而不再属于历史上的某个家族。  从此,“中国”一词有了明确的政治内涵,正式具有了包含各民族在内的历史文化政治主权实体的含义,成为具有近现代国家意义的正式国名,从而,也迅速在社会上和国际上广泛通用。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作为一种新的国家政权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彻底推翻了中华民国的政治统治;但作为中华民族的祖居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有着不可割断的历史延续性和继承性。  当时,在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事宜时,以董必武为首的起草委员会专门研究了国家名称问题。在最初的组织条例中,考虑到当时东欧国家都是人民民主国家,所以拟将国名定为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毛泽东6月15日致辞时还曾高呼:“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万岁!”  但很多代表觉得,这个名称太长。黄炎培等人建议用“中华人民民主国简称中华民国或中华民主国,将来进入社会主义阶段即可改称中华社会主义民主国”,但有人认为民主与共和都有民主的意思,不必重复。所以最后确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还有人提出,为了方便,可以简称“中华民国”。何香凝认为,中华民国是孙中山先生的革命成果,是用许多烈士的鲜血换来的,如果能照旧使用之,那当然好。但其他很多人认为,中华民国已经被蒋介石弄得不堪言状了,不能再使用。于是最后没有同意使用这个简称。  自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成为新的中国的国号,也成为中国在国际社会中的全称和专用官方国名。     (来源:“学习强国”平台 本文摘编自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出版的《共和国识别码》)